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《挥发性有机物
重点监管企业名录(2016年版)》的通知
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、深圳市人居环境委、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,各有关单位:
为有效防治大气复合污染,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
程中,如有问题,请迳向我厅反映。
附件:1.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
录(2016年版)
2.重点行业LDAR技术应用企业名录
广东省环境保护厅
2016年5月17日
粤环函〔2016〕525号(大气处)附件1-1.wps粤环函〔2016〕525号(大气处)附件1-2.wps粤环函〔2016〕525号(大气处)附件2.wp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