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责任主体应当在入海排污口投入使用前,在线(登录“全国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”,网址:http://smso.nmemc.org.cn:8088/rhpwkweb/Oauth2Login)或纸质填报备案登记表,提交相关材料,并就其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负责。
二、备案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命名和编码,并将备案回执反馈责任主体。
三、根据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,应当采用纸质备案方式。